宁德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宁)17001
招标编码:CBL_20170209_31865927
开标时间:2017-03-06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福建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95900万元
宁德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勘察初步设计)
HXZ(宁)1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础[2016]2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代款,招标人为福建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30万吨级矿石专用卸船泊位1个,泊位码头结构按可以停靠4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岸线总长420m,码头年设计通过能力2080万吨,本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9.59亿元。本工程勘察费暂定按水下钻孔770元/米,陆上钻孔250元/米(工程量按实际计算),测量费按28万包干;设计费按800万元包干。
2.2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码头工程、护岸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处理工程、开山工程、开山支护工程、堆场道路工程、装卸机械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生产及生产辅助建筑工程、转运站及廊道构筑物工程、火车装车区、供电照明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自动控制工程、通信及导助航工程、空调通风系统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劳动安全卫生、港作车辆、临时工程。
2.3设计特别要求:本工程设计要求达到最先进、现代化、多功能、高效率、节能、绿色环保、花园式矿石码头的要求。
2.4设计周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且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后45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2012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或取得初步设计批复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具有20万吨级及以上散货码头工程的设计业绩。
3.3人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项目岩土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说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其他要求:/(如有)。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16日(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记名方式报名,(投标人须将投标人介绍信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一家单位只接受一份介绍信。各投标人核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若不符合请勿购买;如购买了招标文件,资质不符合的投标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I。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2017年3月6日9时3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形式:①保证金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银行保函方式:银行保函复印件应附在投标商务文件中,原件应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招标人。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时30分前。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如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法人授权代表代替,须持个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3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